皮膚病外用藥物時的注意事項
當出現皮膚病時,可選擇口服藥物,也可選擇外用藥或是其他輔助方式。目前,外用藥仍是治療皮膚病的主要方法之一。在一般人看來,皮膚病的外治方法只是簡單地涂涂抹抹。外用看似簡單,但比起直接口服用藥相對復雜。如:取多少量,如何正確涂藥、涂藥的時間與頻次,不同情況下如何選擇用藥等,事實上皮膚科外用藥需要注意的地方有許多。分析如下:
一、取多少量的問題
我們都知道,人體不同部位皮膚的膚質與厚薄是不一樣的:腋下、陰囊等皺褶處的皮膚最薄;掌跖足后的皮膚最厚。
所以,除了常規(guī)用藥量的基礎上:對于面頸部和會陰部等薄嫩的皮膚處,應選用刺激性小的外用藥,且用量宜少。對于手足掌躊部角質層厚的部位,用量宜大。
此外,若患者為過敏體質,則應盡可能不使用易導致過敏和刺激性強的外用藥,以防止患者承受不必要的痛苦。
二、如何正確涂藥
一般來說,在用藥前,除了要清洗患部外,以下情況也要知曉:對于痂皮,應先消毒并用食物油軟化后拭去。對膿性分泌物的患處,應先用生理鹽水清洗,然后涂藥。皮損處若見直徑大于0.5cm的水皰,要以消毒空針筒抽出內容物,保留皰壁。有毛發(fā)的部位用藥前,應先剃去毛發(fā),然后再上藥。不宜用熱水和肥皂清洗局部,以免使局部更受刺激。一般混懸劑用溫水沖洗,糊劑用油類擦去。如混懸劑,用前先搖勻,日涂多次。濕敷應用6-8層紗布,紗布取出擠至不滴水為度,并保持敷料潮濕和清潔,寒冷季節(jié)濕敷液還應適當加溫。
三、涂藥時間及頻次的把握
一般來說:對于深層真菌感染的,抗真菌藥在瘙癢癥狀消失后需要繼續(xù)用藥1周左右。而細菌感染多在表層,使用抗細菌外用藥治療,則癥狀消失后即可停藥。激素類藥要根據疾病類型決定用藥時間,但嚴重皮損最長也不能超過3周。外用超強激素一日2次,最長不能超過2周。含酒精的外用制劑不宜連續(xù)長期使用,癥狀緩解后可改用其他劑型,如乳膏類作后續(xù)治療。
四、不同情況下如何選擇用藥
大家都知道,常用皮膚科外用藥物劑型包括:
(1)洗劑
又可分為溶液型、混懸型、乳濁液型。
?。?)軟膏劑
也可分為軟膏、乳膏、凝膠劑。
?。?)還有酊劑、擦劑、醑劑、粉劑、油劑、糊劑、硬膏劑、涂膜劑、氣霧劑等。
一般來說,針對皮膚病所處狀態(tài):
急性期以紅斑、丘疹或水皰為主,無滲液時用混懸劑或粉劑,有大量滲液時,用溶液冷濕敷。
水溶液的混懸劑,低濃度酒精的洗劑都具有一定的散熱消炎作用,可用于皮膚早期的紅腫、丘疹、瘙癢,通過降低炎癥皮膚的熱度減輕搔癢,起到緩解炎癥的作用。
亞急性期若皮損呈糜爛,伴少量滲液時,仍用溶液冷濕敷,加外用油劑或糊劑。若皮損呈丘疹或小片增厚,可選擇軟膏劑、乳膏劑及混懸劑。
油性溶液劑、混懸劑及油性糊膏,用于皮膚炎癥的亞急性期,能吸收少量滲液達到消炎收斂作用。
慢性期,皮損表現為皮膚增厚、角化、干燥,以浸潤肥厚為主,可選用軟膏劑、乳膏劑;苔蘚樣變?yōu)橹?,可選用硬膏劑、涂膜劑、酊劑等。
較高酒精濃度的涂劑和酊劑等有很好的滲透性,能松懈過度的角質化層,有助藥物滲透至深層,多用于皮損的慢性炎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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