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臺的出租者有義務保障食品安全嗎?
【法律條文】
第六十一條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依法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其經營環(huán)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fā)現其有違反本法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
第一百三十條 違反本法規(guī)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依法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停業(yè),直至由原發(fā)證部門吊銷許可證;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案例解讀】
王某承租某百貨公司一個攤位出售豬肉。他自稱所出售的豬肉是某知名品牌的冷鮮肉。事實上,王某出售的豬肉不但不是該品牌的冷鮮肉,而且很多是快要變質的豬肉。一次,工商部門來進行檢查時,發(fā)現王某并沒有取得經營許可證。原來,該百貨公司在將柜臺租售給王某時,并沒有檢查他的相關證明文件。當工商部門對該百貨公司進行處罰時,該百貨公司認為自己只是柜臺的出租者,并沒有責任檢查承租者的許可證。該百貨公司的做法對嗎?
【我要提問】
柜臺的出租者有義務保障食品安全嗎?
【專家說法】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依法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其經營環(huán)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fā)現其有違反本法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由此可見,法律要求柜臺的出租者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義務,在其出租柜臺時,必須要依法審查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并依法定期對其進行檢查,保證食品符合安全標準。在本案例中,由于百貨公司沒有審查張某的許可證,導致他出售存在質量問題的豬肉。對此,依照該法第一百三十條的規(guī)定,該百貨公司會被相關的部門處以罰款,甚至是停業(yè)或吊銷許可證。如果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百貨公司要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一句話點評】
柜臺的出租者也有義務保證食品的安全。在出租柜臺時,柜臺的出租者必須對經營者的相關證明文件進行檢查。
(責任編輯:齊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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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因設備陳舊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淘汰嗎?
作為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一旦發(fā)現問題,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2020-05-20 14:38互聯(lián)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10120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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