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管理體系 化妝品植物原料發(fā)展可期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追求健康的意識日益增強,以植物原料為主的化妝品越來越受到消費者的關注?!痘瘖y品監(jiān)督管理條例》也明確,鼓勵和支持運用現(xiàn)代科學技術,結合我國傳統(tǒng)優(yōu)勢項目和特色植物資源研究開發(fā)化妝品,化妝品植物原料已然成為化妝品領域研究開發(fā)的熱點。
植物原料應用多樣
化妝品植物原料是指直接來源于植物,且沒有經過化學修飾的、用于化妝品生產的原料。具體講,植物原料就是采用適當?shù)娜軇┗蚱渌椒?,以植物(植物全部或者某一部分包括根、莖、葉、花、果實、種子)為原料提取或加工而成的、不改變其原有化學成分結構的物質。
植物原料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形式多種多樣,根據(jù)植物的提取方式可將植物原料分為植物粗提物、植物活性部位和植物活性成分三種形式。植物粗提物是根據(jù)目標成分的極性選擇合適的溶劑提取而得,為多種不同結構類型成分組成的混合物,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植物提取物,在化妝品中應用最為廣泛。植物活性部位是通過現(xiàn)代分離技術,從粗提物中獲得的以相同結構類型成分為主的混合物,活性部位含量通常為50%以上。植物活性成分通常是對活性部位進行進一步分離純化,獲得化學結構明確的單一成分,活性成分含量通常為80%以上。
植物原料的功效性和安全性是由其所含化學成分所決定的,提取加工方式的不同及來源植物部位的不同,都會使植物提取物所含化學成分的種類和含量不同,從而導致其功效性和安全性存在差異。如無花果葉水提取物是化妝品可使用原料,無花果葉乙醇提取的凈油則禁用于化妝品;苦參根提取物是化妝品可使用原料,而苦參種子則禁用于化妝品。另外,某種植物提取的目標產物不同,其分離純化處理的程度也不同,獲得產物的理化性質、功效性和安全性也存在差異。如石榴樹皮提取物是化妝品可使用原料,若進一步分離純化獲得的石榴皮堿,則禁用于化妝品。因此,植物原料在命名方式上也是有區(qū)別的。
關于植物原料的名稱,粗提物一般根據(jù)提取的植物部位命名,如庫拉索蘆薈(ALOE BARBADENSIS)葉提取物、人參(PANAX GINSENG)根提取物、母菊(CHAMOMILLA RECUTITA)花/葉提取物等;活性部位通常根據(jù)其所含化學成分的結構類型命名,如甘草類黃酮、黃芪皂苷類、三七總皂苷、人參皂甙、晚香玉(POLIANTHES TUBEROSA)多糖、大豆(GLYCINE MAX)多肽等?;钚猿煞滞ǔJ且云浠瘜W結構或來源命名,如5,7-二羥基黃酮、黃芩素、白藜蘆醇等。
基礎研究有待加強
天然植物作為化妝品原料的應用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本草綱目》歸納了歷代本草中用于美容的中草藥共168味,涉及增白、護膚、祛斑、烏發(fā)、香體、潔齒、悅顏等方面。在化妝品行業(yè),植物原料的應用大多沿用了中草藥美容的概念,配制成各種不同的劑型達到祛斑除皺、養(yǎng)顏駐容、延緩肌膚老化的美容目的。近些年來,植物概念的化妝品宣稱一直是高頻詞匯,在世界范圍內宣稱植物概念的化妝品一直很受歡迎,其研制、開發(fā)已經成為化妝品行業(yè)的主流趨勢,目前植物原料已廣泛應用于護膚類、護發(fā)類、身體護理類產品中,尤以提取物的形式應用最多,在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中,有近三分之一是植物提取物。
盡管植物原料越來越受到化妝品企業(yè)和消費者的青睞,但是化妝品植物原料的應用仍存在不少問題。對于植物提取物來講,安全性、功效性、穩(wěn)定性是其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安全性是植物提取物的應用基礎,也是功效性的前提條件,只有在安全的條件下才有考慮其功效性的必要,而功效性則是植物提取物應用于化妝品的主要條件。穩(wěn)定性是植物提取物的質量保證,質量不穩(wěn)定,安全性和功效性也就無從談起。
植物提取物所含化學成分復雜,溫度、pH值、光照等因素會影響其應用的穩(wěn)定性。此外,植物提取物本身的顏色、氣味也會對化妝品配方產生影響。如何解決植物提取物的穩(wěn)定性,一直以來都是研究者重點關注的問題。目前大多數(shù)植物提取物在化妝品中的應用還屬于概念性添加。
如何對植物提取物開展安全評估,是當前化妝品和植物新原料安全評估的瓶頸。盡管國家藥監(jiān)局已經發(fā)布了《化妝品安全評估技術導則》(2021年版),但對于植物提取物的安全評估仍面臨著挑戰(zhàn)。從嚴格意義上講,收錄于《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中大多數(shù)植物提取物都沒有進行過安全性和有效性評估,由于植物提取物化學研究基礎相對薄弱,更沒有深入了解這些植物所含化學成分與皮膚的作用機制,所謂的“天然”依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有研究證明,有些植物如水仙、雪蓮、麝香、石竹、蒼耳子等會引起接觸性皮炎,有些植物如無花果、防風、小茴香、旱芹、蕓香、毛茛、龍牙草等會引起日光性皮炎。因此,為保證植物提取物的安全使用,對于植物提取物的基礎研究還有待加強。
植物原料的功效性是目前化妝品領域研究開發(fā)的熱點,但如何客觀評價植物提取物的實際功效,仍然存在很大的困難。一方面是宣稱的功效性植物提取物,是否確實具有所宣稱的功效,另一方面是如何建立一種行業(yè)公認的客觀可行的科學評價體系,來評價植物提取物的功效。在今后一段時間內,植物提取物功效的客觀評價方法及其相關標準將是行業(yè)內重點關注的問題之一。
從植物原料發(fā)展趨勢看,隨著化妝品行業(yè)的快速發(fā)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一定功效的化妝品將擁有越來越多的消費市場,市場對于功效性植物原料也會寄予很大期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現(xiàn)代分離技術的應用,植物活性部位和活性成分的定向分離富集已成為可能。僅從國內有關專利的申請情況看,植物原料的應用形式已及悄然發(fā)生改變,功效性植物組合物及活性成分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已成為一種趨勢;ScienceDirect電子期刊數(shù)據(jù)庫也顯示,植物提取物的安全性和功效性研究相關文獻逐年增加,僅2020年就有6630篇,說明植物提取物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在世界范圍內同樣受到重視。此外,藥物制劑技術在化妝品中的應用也值得關注,例如分子包合技術、微膠囊技術、脂質體技術等的應用,可以很好地解決植物原料的穩(wěn)定性、溶解性、刺激性、不良氣味等問題。
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根據(jù)《化妝品監(jiān)督管理條例》,充分開發(fā)和合理利用植物資源,重視植物原料在化妝品開發(fā)中的應用,是化妝品行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我國的中醫(yī)藥具有悠久的歷史,結合豐富的植物資源以及現(xiàn)代科學技術的新突破,可以為植物原料在化妝品中的應用提供堅實的基礎。同時,我們也應看到,植物原料在化妝品中的應用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如何針對植物原料的特點,開發(fā)制定有效的技術監(jiān)管方式,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關于植物原料基礎信息的采集。為進一步加強化妝品原料管理,藥品監(jiān)管部門于2014年6月發(fā)布了《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2015版)》。為進一步規(guī)范化妝品原料管理,依據(jù)《化妝品監(jiān)督管理條例》相關規(guī)定,國家藥監(jiān)局組織對《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名稱(2015版)》進行修訂,形成了《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該目錄是對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的化妝品已使用原料的客觀收錄,但其中所收載原料的基礎信息缺乏,尤其是植物提取物,同一名稱下,可能存在多種不同的情況,甚至是完全不同的原料。前已述及,提取加工方式的不同及植物部位來源的不同,都會使植物提取物所含化學成分的種類和含量不同,從而導致其功效性和安全性存在差異。如苦參根正常情況下是沒有毒性的,但是富集了生物堿后就會產生毒性;如石榴樹皮中含有化妝品禁用的石榴皮堿,而石榴果實中則沒有。因此,建議對于植物提取物,逐步收集其包括提取加工工藝在內的基礎信息,可以作為儲備信息不予公開,但至少明確了同一植物提取物名稱項下的不同來源,加強植物原料的精細化管理,避免不同來源原料的混用而產生質量安全問題。
關于植物原料質量控制的要求。目前,絕大多數(shù)的植物提取物沒有國家標準或行業(yè)標準,因缺少統(tǒng)一的質量標準要求,企業(yè)大多自行設置質量控制指標,或根據(jù)委托合同中的質量條款作為依據(jù)設置質量控制指標,同一植物提取物可能存在不同質量控制項目和檢驗方法;有些植物提取物質量標準過于簡單,缺乏特征性質量控制指標,原料的質量穩(wěn)定性及其安全性難以保證。
此外,由于植物提取物缺乏有效的檢測手段,存在以假充真、以劣充好的現(xiàn)象,給生產經營帶來了障礙,同時對產業(yè)的發(fā)展提出了挑戰(zhàn)。因此,建立適應行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植物原料質量標準顯得尤為重要,一方面應鼓勵企業(yè)加強基礎研究,探索影響植物原料質量安全的關鍵因素,建立適當?shù)馁|量控制指標,保證其質量的穩(wěn)定性和控制指標的特征性;同時也建議監(jiān)管部門,根據(jù)植物原料的特點,提出其質量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尤其是同一植物名稱、不同提取加工方式及不同植物部位來源的原料,以及以組合物形式應用的原料,應設置代表性或特征性控制指標,具有可鑒別性,逐步完善植物原料的質量監(jiān)督管理體系。(作者系中國醫(yī)學科學院藥用植物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張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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